勞務派遣用工的注意事項
作者:高新人力發布時間:2021-07-06 15:42:48瀏覽:143次
隨著公司的蒸蒸日上,企業的用工成本也越來越大,針對用工崗位的不同來采取不同的用工模式是很多HR的挑戰,于此同時針對不同用工模式下的稅務處理方法也顯得極為重要。對此,高新人力作為專業的鄭州勞務派遣公司,來談談自己對于勞務派遣注意事項的看法。
嚴格限制勞務派遣用工崗位范圍。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勞動派遣用工的數量在快速增長,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嚴格限制勞務派遣用工,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夠在臨時性、輔助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并且用工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崗位,應當在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時提出意見,等到協商確定之后,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并對取得許可的條件作了具體規定,包括將注冊資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幣五十萬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等。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按照這個原則,對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方法。用工單位五同類崗位勞動者時,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來確定。